新北市三重區光興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4學年度第1學期契約進用代理廚工甄選-錄取公告
新北市三重區光興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
114學年度第1學期契約進用代理廚工-錄取名單
公告事項:
一、 契約進用代理廚工
正取一 章O綾
說明:
(一) 正取人員請於次日上午10時前至本校附設幼兒園辦公室報到,逾時以棄權論;如有正取放棄,將以電話告知備取遞補並於當日完成簽約手續。
(二) 經甄選錄取者自報到日起,應繳交最近3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纪錄證明書、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(含最近3個月胸部X光、B肝、A型肝炎、傷寒等法定傳染疾源),未繳交者,予以取消錄取資格。
(三) 有下列情事之一,得不予錄取,若於錄取後發現,得取消錄取資格:
1.患有傳染病防治法第3條所訂定之法定傳染病。
2.依食品良好衛生规範準則第5條附表二·第(三)點:食品從業人員經醫師診斷罹患或感染A型肝炎、手部皮膚病、出疹、膿瘡、外傷、結核病、傷寒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。
(四) 本校114學年度第1學期代理廚工尚有1名缺額,將依簡章依序辦理招考,詳情請看本校最新公告及教育局電子公告。
中華民國114年8月6日
	
	
	
114學年度第1學期契約進用代理廚工-錄取名單
公告事項:
一、 契約進用代理廚工
正取一 章O綾
說明:
(一) 正取人員請於次日上午10時前至本校附設幼兒園辦公室報到,逾時以棄權論;如有正取放棄,將以電話告知備取遞補並於當日完成簽約手續。
(二) 經甄選錄取者自報到日起,應繳交最近3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纪錄證明書、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(含最近3個月胸部X光、B肝、A型肝炎、傷寒等法定傳染疾源),未繳交者,予以取消錄取資格。
(三) 有下列情事之一,得不予錄取,若於錄取後發現,得取消錄取資格:
1.患有傳染病防治法第3條所訂定之法定傳染病。
2.依食品良好衛生规範準則第5條附表二·第(三)點:食品從業人員經醫師診斷罹患或感染A型肝炎、手部皮膚病、出疹、膿瘡、外傷、結核病、傷寒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。
(四) 本校114學年度第1學期代理廚工尚有1名缺額,將依簡章依序辦理招考,詳情請看本校最新公告及教育局電子公告。
中華民國114年8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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